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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信用卡新规要来,减卡、降额可能都要来了

2021年12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总授信额度、持卡数量等几个重要方面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规范要求和措施,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对于2022年信用卡使用肯定会有所影响和调整。

持卡数量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发卡数量上限。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 18 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 20%,政策法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通知意见稿对各行睡眠信用卡数量做了严格的监管,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 20%。而现在各行“免年费”的卡可谓是睡眠卡的主要来源,可想后期各行将对免年费的信用卡进一步缩进。

总授信额度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单一客户实施充分尽职调查,对所获知该客户在其他机构的所有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升授信额度(含临时调升额度)时,应当在该客户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相应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监测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

这次文件中银保监会对多行有信用卡额度,俗称“多头信贷的”方式出台了限制政策,意味着授信额度将正式实施合并管理,并且还要求银行对持卡人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继中行、招行等几家银行之后,“刚性扣减额度”可能所有银行都要积极开始了。

套现和盗刷的控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监测分析,持续优化交易监测规则,提升预警能力,持续有效防控各类欺诈风险。依法完整记录、保存信用卡交易等信息,并持续满足我国境内金融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要求。未收到收单机构应当按规定发送的交易信息的,应当及时告知银行卡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等相关机构。对确认存在套现行为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限制措施,控制信用卡资金风险。

这点不用多说,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禁止金融联名信用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审慎充分评估联名单位与信用卡产品定位的匹配度。联名单位应当是为信用卡客户提供本单位主营业务领域增值服务的非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与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下属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合作发放联名卡,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是禁止银行发布联名卡,而是禁止和金融机构一起发行联名卡,像前几年很多银行发布了京东联名卡,有的参考了京东上的信用数据,这无疑在银行的数据里都开了一个漏洞,因此银保监会在这次的新规中,特意加上了填补这条漏洞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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